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也是评估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学生申请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根据我校学科特点,兼顾不同专业具体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按照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本专业要求,应当提交艺术创作作品或进行艺术演出活动,并提交创作报告。
第四条 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第五条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一般可获得8学分。艺术类专业的毕业创作和演出,根据专业不同,由各学院确定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所占比例。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校、各二级学院两级管理,教务处是毕业毕业论文的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是毕业论文(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主体,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
(二)督察各二级学院对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数据信息,评估、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四)评选、汇编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组织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推荐工作。
(五)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典型案例分析,组织经验交流会,为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提供反馈信息。
第八条 二级学院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含抽检制度)报教务处备案,并动员本院师生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具体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明确设计、创作、演出、论文或创作报告等内容在成绩评定中所占比重)。
(三)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
(四)统筹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经学院院长审查后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应由讲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在校外或实习基地等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聘请外单位指导教师须报教务部审核批准。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须双向选择,无特殊情况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更换。
5.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指导同一专业不得超过8人。超过此规定人数者应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五)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评分工作。
(六)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落实情况检查、选题、任务书编写、开题、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审查(查重、审阅、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抽检等工作。
(七)统筹安排、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需用的场地,组织低年级学生旁听答辩。
(八)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填写《南京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九)按学校规定保管本学院毕业论文文档、影像资料。
第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负责毕业论文指导环节的各项工作,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二)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始终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三)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时间为每两周至少1次,总计不少于6次,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对在校内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指导尽量采用见面交流方式,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的指导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交流方式。
(五)具体任务
1.根据选题工作要求,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根据任务书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给予指导和评阅。
3.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督促学生按期提交《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并审阅;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进行中期检查,认真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并认真审阅,认真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按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要求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
7.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
8.指导教师要认真批阅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第十条 学生职责
(一)本科毕业年级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70%,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
(二)集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离校或缺席,请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无故累计缺勤时间超过全过程1/3者,不能参加答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请假外出或在其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每周应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主动联系1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取得除毕业论文(设计)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充分发挥主动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五)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
(六)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独立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按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七)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后,要认真准备成果的实测和验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中内容综述部分,提出答辩申请。按照《南京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以后,在答辩前三天交学院答辩委员会评阅,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
(八)积极鼓励学生申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做结业处理。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回校重做一次。申请重做需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做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安排在适当时候进行重做。如当年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原课题基础上重做,且由原指导教师指导,重做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如重选课题,则严格按本规定中有关选题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任务书编写、开题、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评优、抽检等几个环节。
第十二条 选题
(一)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并由指导教师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批准。
(二)选题应具有时代性,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综合训练内容,保证学生得到全面锻炼。
(三)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当、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选题须先提供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和规范等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适当训练学生使用外文资料。
(五)理工科选题要体现对复杂问题的分析、解决过程,能融入对经济、环保、安全等因素的考虑;文科及管理类学科选题应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每两年学生选题要有明显更新。
(六)非艺术类专业选题必须一人一题。艺术类专业多名学生共同完成一个艺术创作作品或进行艺术演出活动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各自完成的具体任务,保证每个学生参与艺术创作或艺术演出活动的全过程,且每个学生须单独提交创作报告。
(七)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须按我校规定进行。
(八)学院审核无误后,应向全院公示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将选题汇总报教务处,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院(教研室、教学中心)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院长批准。
第十三条 开题
(一)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报告。
(二)学生的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通过后,学院应成立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学生通过开题答辩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第十四条 中期检查
(一)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学风、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截至目前已完成的任务、尚未完成的任务、存在的问题和拟解决的方法做一次详尽梳理,就进度情况、存在问题、结果预期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并指导学生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并填写意见及建议。
第十五条 查重、审阅、评阅
(一)毕业论文应在学校指定的“知网”查重系统中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中的“题名”必须与毕业论文题目一致。重复率小于30%为合格。查重不合格的毕业论文不得进入审阅阶段。
(二)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阅,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审阅不通过的毕业论文不可进入评阅阶段。
(三)答辩工作开始前,二级学院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教师对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评语表》。答辩小组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涉及的内容及要求,着重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
第十六条 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
(二)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
(三)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院长、答辩小组长以及若干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本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必要时可聘请学院外或校外相应职称的教师。
(四)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回校答辩,学生比较集中又有较强指导力量的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单位可由学校派出教师在该单位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由所在单位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答辩要求进行。
(五)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20分钟,学生对教师提问的回答15分钟左右。
(六)参加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报告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南京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七)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成绩,填写《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八)各学院应做好答辩工作的会议记录,留档以备查验。
第十七条 成绩评定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按《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定,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不应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制,其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100>X≥90 | 90>X≥80 | 80>X≥70 | 70>X≥60 | X<60 |
五级制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占40%。
2.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占20%。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占40%。
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内容调整各项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并制定具体执行细则。
(四)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答辩成绩进行统计。毕业论文(设计)中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评定为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
(五)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成绩以前,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六)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将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的《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十八条 评优
(一)在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填写《南京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送交教务处。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选题科学,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三)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四)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2%。
(五)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的综合评定成绩应为优秀。
(六)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七)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第十九条 抽检
(一)二级学院每年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各专业在答辩前完成,抽检率不低于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数的20%。教务处于每年7月初组织校级抽检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同学科门类对应不同评分细则。
(三)省级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议结果分为“合格论文”和“存在问题论文”,“存在问题论文”由所属学院限期完成整改,并限制相关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
第二十条 归档与总结
(一)各学院应按照《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清单》,将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完成装袋存档。
(二)学生个人毕业论文资料应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统一装袋。材料一人一袋。材料袋要按照班级单独打捆归档存放。
(三)各项材料需保持整洁,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进行修改;涉及签名的地方必须由本人手签,不得使用签字章或由他人代签。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由学院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PDF电子文档、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材料须交报教务处存档。图纸、报表、光盘或样品等可作为附件另附。
(五)各二级学院应按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总结,并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一周内将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的毕业创作报告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
2. 南京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推荐
名单汇总表
3.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
4.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5.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6.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结提纲
7.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8.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9.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10.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
11.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
12.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评语表
13.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14.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重做申请表
15.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延期答辩申请表
16. 南京传媒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17.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18. 南京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清单
19. 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方山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滨江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滨江开发区翔凤路140号
2024 版权所有 © 南京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211172 技术支持:梦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