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缓、补考管理办法

2025-04-01 15:22

南传继教教字〔2025〕3号

南京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自学考试实践课程缓、补考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范围

本办法旨在明确缓、补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缓、补考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本办法适用于继续教育学院所有在籍学生。

二、缓、补考对象

1.已办理缓考手续并获得批准的学生。

2.自学考试实践课程不及格,需参加补考的学生。

三、缓、补考流程

1.每学期教学周第一周学生提交《南京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绩补录申请表》至辅导员处,以年级组为单位提交至自考办。

2.每学期教学周第二周由自考办组织进行缓、补考。

3.每学期教学周第三周由任课教师完成缓、补考成绩录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教研室、自考办进行审核、签字及成绩上传。

四、缓、补考要求与注意事项

1.学生需认真对待缓、补考机会,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进行复习准备。

2.缓、补考内容应与期末考试试卷难度相当,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缓、补考的,需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经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缺考的,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4.缓、补考期间,学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自考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以往规定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缓、补考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生的学业权益、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教职工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缓、补考工作,确保缓、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南京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绩补录申请表》

南京传媒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224

南京传媒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2025224日印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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